德智体美劳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2024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12 点击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一年一度的毕业生离校高峰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的落实,促进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和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能够顺利转移,现就做好2024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学院将于6月19日上午9点30分于海洋东楼107报告厅开展毕业生党员大会,通过上一堂党课、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强化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归档,并做好规范性自查

(一)开展档案整理

各支部将发展党员各阶段产生的材料扫描成电子副本存档,并将纸质档案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并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各阶段档案材料如下:

1.入党申请阶段:(1)入党申请书(2)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教育阶段:(3)群团推优表(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登记表(5)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及批复(6)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小结(8)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9)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结果登记表(10)列为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及批复(11)政审相关材料(发展对象政审内容承诺书、政审函调材料、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反馈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综合表)(12)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小结

4.预备党员的接收:(13)党内同志座谈会记录(14)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15)发展入党公示结果登记表(16)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报告(17)发展入党呈报表(18)入党预审请示和入党预审意见(19)入党志愿书

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20)预备党员考察表(21)预备党员培训小结(22)思想汇报(预备期间)(23)转正申请书(24)预备党员转正党内同志座谈会记录(25)预备党员转正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26)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结果登记表(27)转正综合考察报告(28)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毕业前填写,放入档案)

此外,为对接地方上党员档案管理要求,请各支部将学院审批预备党员和审批转正党员的党组织发文一并放入毕业生党员档案。

(二)做好规范性自查

6月20日前,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宁波大学毕业生党员档案规范性检查清单》(参考附件三海洋党建档案袋清单),开展2024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自查和互查,了解各毕业生党员发展程序和档案整理规范性,并作出反馈和整改。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

1.对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以根据实际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浙江省内的,直接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往其他省的在完成网上转移的同时,开具纸质介绍信(以支部为单位到学工办余老师处开具)。在网上进行转移的,各支部要督促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联系转入基层党组织办理报到手续,完成组织关系网上转接;转往浙江省以外的,凭纸质介绍信去转入党组织报到,完成转接手续,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党支部,党支部收齐后交到学工办余老师处。

其他补充内容可见学校组织部官网

四、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流程

  (一)6月1日-6月20日

  1.做好“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信息核对和补充:毕业生党员的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其他必填项信息须仔细核对,确保党员系统要求的信息完整度100%。“党费缴纳截止日期”须维护到“2024-06-30”,为了便于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请务必将党员“手机号码”输入系统。

  2.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毕业生党员群内已发):学院党组织将毕业生党员的姓名、入党时间、党员转至党组织名称、具体单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入《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学院党组织须严格审核“转至党组织名称”的完整性、准确性,并按转出类别分为:(1)省外;(2)省内市外;(3)市内;(4)校内。

  3.开具纸质介绍信:各支部务必于6月20日前将《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电子填报完毕,同时领取纸质介绍信(数量为转往浙江省以外的党员数量)。各支部提前准备好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将纸质介绍信和注意事项发放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手中,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签收。

  (二)6月30日-9月30日:

各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和反馈的登记工作,督促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对方党组织完成接收。转往浙江省外的,需将介绍信回执通过适当方式(邮寄)返回党支部,支部收到后交到学工办余老师处。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向学院党组织做一次反馈。未收到网上转接反馈、纸质介绍信回执和毕业生党员本人反馈的,应主动联系党员,敦促其转出组织关系,并在转出登记表上做好书面记录。

  毕业生党员如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困难,需修改、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或需重新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务必在有效期内向原所在学院党组织提交《宁波大学党员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附件1),经支部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持申请表到学工办重新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开具介绍信应将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退回,介绍信遗失应在申请表中说明情况。

  (三)10月1日-12月31日:

  毕业生党员如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困难,超过3个月未能成功转出,应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党组织提交《宁波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说明情况和原因,以及申请保留在校的具体期限,同时退回组织关系介绍信(或遗失说明)。学院党组织同意并备案后,将毕业生党员重新编入支部,定期参加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直至转出条件许可转出或保留期满转出。

  (四)2025年1月1日以后:

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的,由学院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其余补充通知可见学校组织部通知


上一条:关于海洋学院第二届“海苑清风” 廉洁文化作品大赛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海洋学院第二届“海苑清风” 廉洁文化作品大赛活动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