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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学院2019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3 点击数:[]

关于海洋学院2019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组发〔2016〕4号《宁波大学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各支部需制定本学期《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确定发展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纯正的入党动机(民意测评同意意见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考察期内表现良好,完成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顺利结业,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积极响应参与支部活动(不交、多次无故晚交或抄袭思想汇报一律取消资格);

    4、综合考察考察德智体美劳积分情况;

    5、上一学年每学期(或上学期)义工服务时间满5小时且不少于三次(学期起止时间以校历为准);

    6、上一学期寝室卫生无月不合格(学期起止时间以校历为准;有争议之处以学院学工办数据为准);

    7、上一学期积点分(或总积点分)为正且补考后无必修课程不合格;

    8、上一学年(学期)非学业因素评定至少有(可)三项“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9、党团学社等学生组织的骨干力量和为学校学院赢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应重点考虑;

    10、新生党支部本学期原则上不发展党员;

    11、各党支部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推选,并注明推荐次序,原则上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人数的70%推选。

     

  2. 工作流程:

    (一)确定发展对象(截止10月26日周六递交《2019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人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

    1、筛选入党积极分子:根据推选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入班级民意测评。

    2、班级民意测评:支部指派一名党员代表进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开展民意测评,团支书协助党代表开展工作。

    (1)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班级民意测评表》中“所在班级”—“奖惩情况”内容(可从花名册中提取基础信息),随后按照班级人数打印(可联系党务助理帮忙)。

    (2)召集班会开展民意测评(确保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应到会人数可不含校外联合培养学生),先清点参会人数,现场发放测评卷。一人一意见,不能委托发表意见。

    (3)当场统计测评结果,并报告党支部。

    3、收集培养联系人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向党支委出具书面意见。

    4、召开党支委会议或党支部大会:综合民意测评结果、培养联系人意见以及其它现实表现情况,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各支部原则上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人数的70%进行预推选,并注明推选次序,认真填写《2019年下半年入党发展对象人选汇总表》和《关于将XXX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报学院党委审批。

    5、学院党委审批:根据发展计划研究决定发展对象,将对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进行同意批复。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必须认真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并结业。发展对象在后期各项发展考察中如出现政审问题、入党材料问题等将不予发展。

     

    (二)政治审查(对列入发展对象的,10月28日 (周一)17:00-18:00在东楼308现场办理政审函调盖章、宁波大学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反馈表-2019等)

    6、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协助支部准备发展对象入党材料。

    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填写《政审用表格(2019年10月更新)》压缩包内相关表格后交党委审核盖章密封后,可由发展对象本人寄出,回信收件人必须填写党支书,也可由发展对象本人持密封件带回。党支部要严格审查政审相关材料。

    8、召开党内外座谈会:由入党介绍人分别召集党内、党外座谈会,参加座谈会人数不宜少于5人,要写明优缺点,分别填写《党内_外座谈会》。

     

  3. 预备党员接收(11月份完成)

    1、完成党员发展基本材料,提交预审(11月5日(周二)15:00-18:00在东楼308现场办理材料审查,需备齐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预发入党志愿书,公示结束后方可填写)

    支部委员和培养联系人共同撰写《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材料》,对应填写《本专科生发展对象呈报表》或《研究生发展对象呈报表》,备齐呈报材料,提交党支部大会票决,预备党员也可投票(不同于党员接收会议)。随后根据《0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流程检查表》准备齐全所有材料提交预审。填写《关于对XXX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2、发展对象公示(11月6日周三提交《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公示通告》电子稿)

    党支部在召开讨论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前一至两周,将拟发展对象主要情况在党内外公开,填写《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公示通告》,纸质材料张贴于寝室楼下,并在海之子上公示。对分歧较大的不同反映,待查明情况后再讨论其入党;如被反映情况属实、不够资格的,暂不予讨论,继续进行培养与考察。公示结束后填写《发展对象入党公示结果登记表》。

    3、基层党委(党总支)预审(公示结束后由党委完成)

    预审通过后要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具体填写查看填写样本)。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11月21日周四15:00-18:00在东楼308提交含写有入党决议的入党志愿书的全部入党材料,现场审查没问题后交党委审批)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支部大会程序一般是: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按照要求把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中相应位置。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和支部书记签名。支部大会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连同其他材料及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审批(审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详见《如何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投票表决票》

    5、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由党委11月30日前完成)

    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材料审批前,应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认真谈话,做进一步考察。请通知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党章,等待具体通知。

    6、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审批(审议)(由党委12月初完成)

    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议)。

    7、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在本学期内支部大会上完成,记入党支部会议记录本)

    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审批通过的通知后,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的作用和要求;编入党小组的情况和缴纳党费的规定;介绍党的生活制度、党支部和党小组近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指出其入党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向党员发放《预备党员通知书》

    8、预备党员宣誓

    另行通知。

     

  4. 联系人:谢果凰老师0574-87609549,

    党务助理:庞刚692092;

    钱梦芝,13586700162,618334,邮箱:1422553190@qq.com

     

    附件:18个文档压缩包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党委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上一条:关于2019年下半年党支部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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