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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拟将麻晓蝶等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0-04-09 点击数:[]

根据《宁波大学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30名同志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洋学院党委或党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09日起到4月15日止,共7天。

   4、受理电话、邮箱。

海洋学院党委联系电话:87600357

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600245

邮箱:hyxgb@nbu.edu.cn

 

中共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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