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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的奖惩试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为积极推进新时代新媒体团学工作建设, 打造常态化团员青年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平台,根据学校关于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在前期征求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团委补充和完善,特推行该试行办法。

1、奖励:

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连续三期在80%及以上,团支部每人德育积分3分,团支书5分;完成率连续三期90%及以上,团支部每人德育积分5分,团支书7分。

2、惩戒:

(1)每期完成率低于80%的团支部及成员,经大数据核实完成情况,由学院团委向对应支部下发《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统计表》,并口头通报相关同学。

(2)连续两期未完成青年大学习的同学,经大数据核实完成情况,由学院团委专人负责通知,相关同学及时到院团委(东楼306室)与时老师沟通,并告知原因。如无特殊原因,扣除德育积分3分;如经数据比对,存在盗用他人截图等不诚信行为,扣除德育积分6分。

(3)团支书每周至少提醒三次青年大学习,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到学院团委(东楼306室)与时老师沟通。

(4)连续两期低于60%且处于末位三名的团支部(综合考虑毕业生班级的实际情况),会由学院团委专人通知,相关团支书需结合支部例会总结反思并进行整改,并将反思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学院团委。



                  共青团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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