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共青团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我院学生会组织根据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总体思路,大胆探索,努力实践,促使我院的学生会和研会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青年,继往开来,创新创业,奋发有为,经报告校学生会批准同意,拟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要求,全面总结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学生会和研会的工作;讨论确定今后一年我院学生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第十一届海洋学院学生委员会;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青年,继往开来,创新创业,奋发有为,自觉发挥青年的先进性和创造性。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审议通过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
三、代表条件、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共青团员或具有团籍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
3. 积极参加共青团、学生会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乐于为同学服务,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能起到充分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于团学工作,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和学生的正当权益;
(二)代表产生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组建代表团,本次代表大会共有44个代表团,代表团以团支书为团长;
2.各班级学代会产生: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学生会的统筹下,基层团支部或班级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现任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为当然的学代会代表),提交学院院团委、学生分会,由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召开扩大会议通过确定正式代表;
(三)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276名,大一、大二、大三、研一、研二按班级总人数的20%分配,大四、研三按15%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的设置、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设学生会委员11名,由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组织公开民主竞争差额产生。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良,组织纪律性强,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学生会事业,综合素质全面,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各班级在广泛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基础上,在全班范围内推荐,报学院学生分会;
2、院学生会在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根据各班推荐名单,确定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定同意,提交所在学院代表团选举产生委员提名候选人,报院学生会;
3、凡具有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都可以自荐学生委员会候选人,由院学生会向各班级及有关部门充分征求意见后确定初步人选;
4、推荐和自荐的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上报院学生会后,由院学生会同院团委联合考察,并将初步名单提交代表团团长会议讨论确定,再提交第十一次学代会选举;
五、大会筹备
1、大会筹备由第十届学生委员会负责,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工作组、宣传组、和会务组。
2、正式会议设立主席团,主席团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后由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六、大会时间和地点
1、大会时间:2022年11月25日
2、大会地点:梅山校区行政楼会堂
附工作要点:
请将以下内容于11月19日下午16点前发送至seatuanwei@163.com。 发送内容为班级人数、班内团员人数、此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单和联系方式,以及该代表是否为党员。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第十一次学代会筹委会
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