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体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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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23年上半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2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团组织建设,壮大团员队伍,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意见,同时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宁波大学2023年上半年拟发展新团员32名(不包含独立学院)。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无违纪违法等行为,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3.申请人递交入团申请书满3个月,且参加过团校8个课时的学习,取得团校结业证书;

4.申请人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超过20个小时;

5.无宗教信仰;

6.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学习率100%。

(二)学业要求:

本科生、研究生一年级:学习刻苦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积极参加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和各类学术活动;

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非学业因素评定无不合格指标,综合测评排名在前80%或学习成绩有明显提升,上学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期间无学位课不及格,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专业或年级或班级中排名靠前的候选人优先。

(三)非学业要求:

积极参加团支部学习活动,活动中积极发言,热情投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主义观念,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配合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同学老师相处融洽,人际关系良好。

(四)德智体美劳

本科生一般要求德智体美劳排名前70%,同等条件下,排名靠前优先。

二、发展流程

具体发展流程如下图:








三、工作流程

(一)名额分配阶段:

1.各团支部根据新团员发展基本条件,确定入团积极份子(务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检索,确认该青年不在系统信息中,避免反复入团!),于4月21日下午16:00之前报送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至seatuanwei@163.com(附件1)

2.校团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具体名额分配情况,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联合团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二)团员发展阶段:

二级单位团委指导相关团支部根据发展程序,完成入团对象的审查、联系、讨论、确定、上报等工作,并经本单位审批通过后,将新发展团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报送校团委。

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青年提出入团申请,团组织安排谈话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组织指定两名团员作为申请人的介绍人,介绍人应负责地向申请人说明团章等团内信息,向团的组织说明申请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经团支部委员会资格审查和二级单位团委预审,确定发展对象,《入团志愿书》由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发展对象填写。经团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表决赞成票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二分之一数即为通过),结果报送二级单位团委审批。入团时间按照团支部大会召开通过时间为准。

(三)学校审核阶段:

校团委审核各学院新发展团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团委指导团支部将新发展的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到师生服务大厅4号窗口制作团员证,将入团志愿书放入新发展团员的档案中。

以上材料(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seatuanwei@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

吴丹丹:556425

田心悦:618322


附件:1.入团积极分子汇总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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