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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600357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我院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1 点击数:[]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学院将继续开展 2023-2024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强自信 勇毅前行

二、奖学金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 10000 元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 2000 元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 截至 2024 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推荐程序

1.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交学院团委。

2. 2月23日前,各团支部对学生基本资料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交至院团委。院团委邮箱:seatuanwei@163.com

3.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 院团委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核,并向校团委推报候选人1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相关老师:

王佳:18758830864,690864


附件: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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