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共青团员: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源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基本体现。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将相关工作规范如下:
一、团员推优入党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 能做到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1年以上团龄,年满18周岁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及以上;
3.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无被学校、学院行政处分、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4.无宗教信仰。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等不当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本科生满足德智体美劳积分专业或年级综合排名前50%,详情见9月17日“海之子”网站通知:(2024-2025学年海洋学院本科生德智体美劳排名公示-海之子)
(二)学业要求
学习刻苦认真,具体条件如下:
1.研究生、本科生一年级:学习认真刻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各类学术活动;
2.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下半年发展批次:研究生期间无学位课不及格,上学年综合评价在同专业或班级中排名前70%;
3. 本科生二年级以上:下半年发展批次: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非学业因素达到3个“优”或“有”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在同专业年级前70%或有明显提升,上学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三)非学业要求
1.积极参加团支部学习活动,活动中积极发言,热情投入。无故缺席团支部安排的各项活动,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活动则取消推优资格;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团支部或班级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团学干部工作踏实主动,考核合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主义观念,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普通团员积极配合团委、院系、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表现良好。
(四)特别说明
1.加强对于团学干部的政治举荐,在校期间现任或曾任团支部委员、校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骨干、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学生骨干、其他经校级团委认定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骨干,且履职期间表现良好的,优先推荐;
2.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2024-2025学年德智体美劳德智体美劳积分排名靠前、2024-2025学年本科生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100%、管理服务工作突出、同学认可度高的学生优先,为学院或学校有特殊突出贡献者优先。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学术研究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突出荣誉,为社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团员推优入党的程序
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一)确定推荐名额,团支委会酝酿人选
1.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确定推优人数: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名额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确定);
2.团支部委员会酝酿推荐人选,团支部书记与候选人进行谈话,在本人同意和党支部预审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团支部大会应有对应党支部党员和院团委人员在场,请在开会前联系所在党支部书记和团委林可心同学委派监督员进行监督)
(二)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确定推荐对象
1.参加团支部推优入党会议的具有表决权的团员数须达到超过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2;
2.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须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3.进行民主评议。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4.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5.“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全面考察推荐对象,填写团推优审核表
公示无异议后,团支部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由团支部书记指导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四)上级团组织审核,向党支部推荐
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推荐,并随交推荐表和考察材料。
(五)党支部审议,并将结果反馈团组织
党支部在接到团支部的推荐材料后,应召开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听取团支部书记关于推荐情况的汇报,经与会支部委员或者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确定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备案。同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暂未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签署意见并及时向团组织反馈。
三、团员推优入党的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
“推优”工作是发展党员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严把质量关。
(二)公正公开
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团团伙伙、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恶劣作风。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动态管理
“推优”确立的入党积极分子将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半年考察一次,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对表现差的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取消。
(四)定期发展
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原则上一般每学期年进行两次,一般在3月、9月进行,或按党组织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原则上毕业前一年内不再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
(五)各团支部于10月13日12:00前将《团支部推优入党名单》(附件1) 、《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海洋学院“推优”汇总表》(附件3)发送邮件至邮箱:seatuanwei@163.com(注:将表格命名为“**级**班团推优汇总表”)。
6、在班级团支部推优的基础上,学院团委对于满足推优条件的学生干部可投荐不超过10%的名额。
7、若没有要推优的班级也请发邮件到以上的邮箱说明一下,以便登记。
未尽事宜可联系:
王佳老师:0574-87600357;
共青团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