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进一步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表彰各类先进集体、个人,树立志愿服务典型,经研究,现决定评选宁波大学2025年度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集体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宁波大学志愿服务集体(项目)、宁波大学在校青年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工作者均可参与评选。
二、奖项设立
1.设“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项目)”5至8项,表彰志愿服务工作表现优异的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团支部、公益组织、社团及专业服务大队等志愿服务集体,或在志愿服务方面表现优秀的服务项目。
2.设“星级青年志愿者”若干,表彰志愿服务超过各星级荣誉额定时长的在校青年志愿者。
3.学校设“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学院可推选2名,后经学校评定筛选出10名,表彰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事迹的我校优秀志愿者。
4. 设“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志愿服务工作者”若干:由各级青协推报,推报人数不超过各级青协符合要求成员总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项目)
评选对象:参评集体为成立一年以上的承担具体服务任务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出性服务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包括但不限于团支部、公益性组织、社团、专业服务大队、研究生支教团等各类志愿服务集体。
评选条件:参评集体需具备明确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完备的章程及健全的活动制度、组织纪律和活动档案,在志愿服务中贡献突出,志愿项目曾获上级组织表彰或受校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评选材料:申报表(附件1)一份;由参评组织自行申请,递交申报表至各学院青协;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后无异议方可生效。
2、星级青年志愿者
评选对象:在校青年志愿者
评选名额:不限名额。
评选要求:
(一)对待志愿者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主动;
(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候选人在参加志愿活动期间无记过、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评定标准:
(一)“一星级青年志愿者”应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且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80小时以上,贡献突出。
(二)“二星级青年志愿者”应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且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60小时以上,贡献突出。
(三)“三星级青年志愿者”应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且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40小时以上,贡献突出。
(四)在志愿者活动中有特殊贡献的志愿者,可直接向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理事会递交星级志愿者申请。
(五)志愿者须同时提交校级青志时间的证明截图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通过审核的截图证明,两者相加符合星级志愿者要求即可通过星级志愿者评定。
评选材料:申报表(附件2)一份,附志愿服务时间证明(原则上以网络平台时间认证为准,未通过审核的志愿不纳入服务时间)。于寒暑假期间进行的非校内组织的个人及团体志愿活动,在评定时还需附上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通过审核的截图证明。
3、十佳青年志愿者
评选名额:由所在学院分团委负责推报,每个学院限推2名。
评选对象:在校青年志愿者
评选条件:
(一)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活动要求,且入学以来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0小时;
(二)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事迹,志愿事迹曾获上级组织表彰或受校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积极投身宁波大学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优先。
评选材料:需上报申报表(附件3)一份;志愿服务典型事迹一份;附个人参加或组织志愿服务照片2张及以上。
4、先进志愿服务工作者
评选名额:由各级青协推报,推报人数不超过各级青协符合要求成员总数的15%。
评选对象: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
评选条件:(一)先进志愿服务工作者应正式加入所在志愿组织并工作一年及以上;
(二)熟悉所在学院青协、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日常青年志愿者管理工作,对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作出贡献,对青年志愿服务精神有深刻认识。
四、材料上交
各申报者于5月20日23: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到邮箱204793625@qq.com,并加入QQ群1103320248等待后续通知。
超时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海洋青协联系。
联系人:李良青竹17280378510;李晶17280 376169;张琴菲1777 2415595。
附件:
1.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项目)申报表
2.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星级荣誉申报表
3.宁波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4. 宁波大学先进志愿服务工作者申报表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