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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30 点击数:[]

各同学:

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立项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 结题时间。项目研究周期2020年1月-2020年12月,请于12月29日前完成结题工作。

2. 结题方式。根据宁大政〔2009〕121号《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结题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研工评审平台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结题报告(附件2)以及佐证材料,系统内经导师审核、学院初审、学院领导审核、研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题。系统操作手册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申请)》(附件3)。

3. 项目延期。因故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出延期申请,提交《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延期时间为6个月。纸质申请表提交至海洋学院东楼306学工办。

4. 项目中止。对于即将毕业而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毕业前未能完成,项目一般将做中止处理(附件5)。如果毕业前收到了成果录用通知但还未正式发表可申请延期,待正式发表后再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手续需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完成。研究期限已超过一年半但仍未结题的项目,学校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望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相关研究工作,办理好结题手续,否则学校可做出中止或撤销项目的决定。


联系人:崔浩亮;联系电话:87600357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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