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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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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6 点击数:[]

各项目: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0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19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18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结题需提交材料

1.结题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2.项目研究感受:300—800字,由团队负责人完成,可从学习知识能力、创新思维拓展、研究过程中的意志锻炼等各方面撰写,题材内容不限。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单位,团委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请各项目于12月13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纸质版上交至海洋学院东楼306学工办,逾期不报者视为验收不通过,同时报送验收汇总表(附件7)以及学分认定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电子汇总表填写务必要完善,相关材料填写注意不要变动原附件相关格式,汇总表名称需和项目名称完全一致)至邮箱hyxgb@nbu.edu.cn。

3.学校将于12月18日前统一对书面材料盖章,并下发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留学院存档,请各项目在12月20日到海洋学院东楼306将各项目结题报告书导成完整的PDF版本(将盖章、签字的页面扫描后插入word版本一并导成PDF文本,为方便盖章,学校盖章页建议自成一页),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宁波大学2020R405001绿色消费情境下消费者为何言行不一?——来自ERP的证据”。所有规范命名后的文本(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一份)统一打包,发送至hyxgb@nb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海洋学院团委

联系人:崔浩亮695983;陈击挺646604。


附件: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

4.2020年新苗项目学生学分认定信息表

5.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宁波大学项目名单

6.2020年新苗结题书、2022年申报书文本填写说明

7.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团委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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