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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3 点击数:[]

各同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开展,按照《宁波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流程及相关要求

1.通知发布至5月6日,立项团队撰写项目自查报告(附件2),填写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3),并附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文件和邮件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电子档发送hyxgb@nbu.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海洋学院东楼306崔老师处。

2.5月7日-9日,学院审核汇总、提交学校。

3.5月10日,学校整理汇总相关材料,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展、已取得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分合格、不合格项目。

三、注意事项

如当年项目负责人已毕业,请参与该项目的团队成员或指导老师负责,以保证结题材料顺利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崔老师87600357/695983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学工办

共青团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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