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体美劳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举办宁波大学第十五届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2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和《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中行杯”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浙大创赛组〔2023〕2号)要求,决定举办宁波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对接国赛、省赛,通过举办宁波大学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就业育人实效,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推动学院提高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日—2023年11月

四、大赛组织

主办方: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承办方: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五、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

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详见附件2)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同期活动

比赛期间,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体验、职业宣讲、行业解析和校园招聘等各类活动。

六、大赛赛制

学院将组织院内选拔赛,推荐一定名额同学参加校级初赛。大赛采用校级初赛、校级决赛两级赛制。

(一)校级初赛

1.院内选拔:参照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方案,学院组织同学提交相应文本材料和PPT等,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初赛。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推荐5人,其中就业赛道的研究生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30 %。

2.根据学院推荐提交的文本作品,校赛组委会邀请专家评审后,公布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

(二)校级决赛

入围决赛选手约9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40人,就业赛道约50人。各学院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组入围选手不超过5人。决赛形式将参考附件要求。

(三)省赛推荐

学校根据校级决赛选手得分高低,依照省级复赛名额推荐名额,择优推荐选手参与省赛。

(四)奖项设置

根据省赛可推荐人数,设置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的一、二、三等奖若干。

七、大赛安排

(一)学院选拔

10月16日16:00前,将相应文本材料、PPT、《海洋学院选拔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发送至海洋创联邮箱haiyangchuanglian@163.com,同时加入学院2023年职业规划大赛钉钉群(群号:44000003723,二维码如下)。





10月19日前举行院内选拔答辩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参赛报名

10月20日前,各学院按在校生人数的40%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参赛报名并提交文本作品,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鼓励参赛选手积极参与;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三)校级初赛

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在大赛平台报名的选手中确定推报校级初赛的选手及作品,确认推荐人选。评审将在一周左右对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定,确定约40件成长赛道作品及50件就业赛道作品入围现场决赛,并公布决赛名单。

(四)校级决赛

预计于11月10日左右开展校级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高校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九、其他事项

(二)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校赛组委会所有。

(二)奖项设置

1.此次比赛纳入学院智育积分范畴,报名提交参赛作品的积1分,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学校初赛的积2分,进入学院决赛的积3分,获得学校职业规划之星、单项奖的积5分,以最高奖项进行积分。研究生根据《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文件规定纳入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体活动加分。

2.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属于A类学科竞赛,凡在大赛平台报名并提交作品且审核通过的学生均可获得0.5素质类创新学分,进入决赛的学生根据奖项可获得对应分值的A类学科竞赛创新学分。

(三)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

海洋学院学工办王腾飞 87600357、15267850309

黄文莲18085106243


附件:

1. 宁波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 宁波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 海洋学院选拔报名汇总表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大学海洋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浙江省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赛参赛作品的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