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体美劳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举办宁波大学海洋学院2025年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12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和就业观,科学合理地规划大学学习和生活,拟决定举办海洋学院2025年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0月

三、比赛内容

学生参与的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按照年级选择相应的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一、二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二至四年级)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要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四、大赛安排

大赛分为学院院赛、校级初赛、优秀项目训练营、校级决赛、省赛作品选拔赛等多个阶段,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事项

时间

学院院赛

5月26日前

校级初赛作品提交

6月6日前

优秀项目训练营 第1-2期

7月-8月

校级决赛评审

9月中旬

优秀项目训练营 第3期

9月-10月

省赛作品选拔赛

10月

国赛系统报名

10月


五、参赛要求

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参赛选手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六、大赛赛制

大赛分为学院院赛组织阶段、往届优秀作品分享阶段、校级初赛阶段、校级决赛阶段、省赛作品选拔阶段等阶段,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院院赛初赛阶段(即日起—5月20日)

学院举办院级选拔赛,参照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方案,学院组织同学提交相应文本材料和PPT等。

(二)往届优秀作品分享阶段(5月中旬)

基于近年来浙江省和学校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优秀作品,将邀请优秀选手及相关专家开展线上线下的相关讲座分享,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院院赛复赛阶段(5月20日—5月26日)

推荐一定名额作品参加院内选拔现场展示,择优推荐4件成长赛道作品(本科生)、3件就业赛道作品(本科生)、2件就业赛道作品(研究生)参加学校初赛。

(三)校级初赛阶段(5月27日—8月)

学院根据分配的作品名额,结合院赛组织情况进行推荐,全校初赛作品不超过200项,作品提交渠道另行通知。经专家评审入围校级决赛的作品比例约为48%。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文本评审和优秀项目训练营,确定最终入围决赛的作品及三等奖作品。

(四)校级决赛阶段(9月中旬)

根据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分开展示答辩评审,将组织企业代表、校内外专家进行线下评审,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一、二等奖)。

(五)省赛作品选拔阶段(9月-10月)

省赛名额下达后,根据校赛成绩及后续打磨情况确定入围作品。

(六)平台报名阶段(10月-11月)

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对应赛季开放后完成报名与作品提交,即可获得对应的素质学分。为帮助在校生科学合理地规划大学学习和生活,各年级报名参赛人数要求:大一参加比例100%,大二、研一、研二、博一、博二不低于班级人数的80%,大三、博三不低于班级人数的70%,大四、研三、博四毕业班学生不低于班级人数的60%。

(七)奖项设置

成长赛道与就业赛道的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8%、16%、24%。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另设优秀组织奖。

七、院赛参赛方式

5月20日(周二)16:00前,请各班参赛同学将相应文本材料、PPT、《职规赛院赛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发送至学院工作邮箱haiyangchuanglian@163.com,同时加入海洋学院2025年职业规划大赛QQ群(群号1039557375),后续将在群里进行比赛辅导和分享(二维码如下):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办所有。

(二)奖项设置

1.此次比赛纳入学院智育积分加分范畴,报名提交参赛作品的积1分,通过学院复赛进入学校初赛的积2分,进入学校决赛的积3分,获校赛一等奖的积5分,以最高奖项进行积分。研究生根据《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文件规定纳入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二课堂加分。

2.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属于A类学科竞赛,凡在竞赛平台报名并提交作品且审核通过的(具体操作另行通知)学生均可获得0.5素质类创新学分,进入决赛的学生根据奖项可获得对应分值的A类学科竞赛创新学分。

(三)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

海洋学院学工办王腾飞0574-87600357、15267850309


附件:

1.宁波大学第十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宁波大学第十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职规赛院赛报名汇总表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12日


上一条:海洋学院拟推荐至2025年宁波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公示
下一条:关于举办宁波大学海洋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