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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申报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高素质人才(学生)重大成果培育与资助项目(2025年7月1日前成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08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高素质人才(学生)重大成果培育与资助办法(试行)》(海洋学院〔2023〕1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新一批申报工作。

一、申报内容

1.学科竞赛奖(创新大赛等国赛结束后再进行申报)、科研创新成果、创业实践成果、典型荣誉称号、晋级集体奖。结合学院实际,申报频次由年度申报调整至季度申报,本次申报成果起始2025年1月1日,截至2025年7月1日,相关要求见“办法”第二章。

尤其提醒申报科研创新成果的项目,①宁波大学自然科学类顶级期刊系《宁波大学自然科学顶级期刊目录2020版》,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论文系《宁波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中规定“中科院大小类分区均为一区的期刊论文,中国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论文”,②须提供论文原文和收录报告。

2.学生科研创新基金(年度申报,本次不申报,随第三季度批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1)申报要求和程序详见“办法”第三章和第四章。

(2)申请各类重大成果,第一负责人组织填写附件《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高素质人才(学生)重大成果资助申报表》,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于9月12日8:00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ruteng@nb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纸质版于9月8日至9月12日间交至海洋学院东楼306学工办苏老师处。

如有问题可联系学工办苏老师87600357/612071,各类项目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海洋政〔2023〕17号,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高素质人才(学生)重大成果培育与资助办法(试行)》《宁波大学自然科学顶级期刊目录2020版》《重大成果资助申报表》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8日


上一条: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高素质人才(学生)培养重大成果培育与资助项目(2025年4月1日-6月30日)拟认定公示
下一条:宁波大学海洋学院高素质人才(学生)培养重大成果培育与资助项目(2025年1月1日-3月31日)拟认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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