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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600357

关于2021年度中国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9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三、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其中: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等4类由各高校团委推报。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于5月12日16:00前报送纸质材料至学院团委时老师处,电子版发邮箱:seatuanwei@163.com,学院团委对学生基本资料和自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报校团委,未在截止时间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推报资格。具体材料包括:

①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电子稿。“事迹简介”一栏,需公示并且是差额评审的重要依据,务必控制字数150-200字,务必生动详实,言之有物。

②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word版电子稿和纸质稿。其中,报名表中事迹材料要用于宣传,务必重视。

七、其他

联系人:崔老师:695983

        时老师:644521


附件:

1.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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