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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31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要求,为更好地完成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名额

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名额为2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名额为10名。

二、评定办法

具体评选资格、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参照学院今年9月23日《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捐赠奖助金、个人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要求执行。学院拟推荐获评第一批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评选结果有效,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时间安排

1.名额下发时间:10月31日,学校分配名额。

2.报名进群时间:“第二批国奖评定”群的钉钉群号: 81925019987,请报名参评同学加入钉钉群,后续相关通知群内发布,钉钉群11月1日上午9点关闭进群通道,逾期进群视为放弃报名。

3.材料上交时间:参评同学请于11月1日上午9点前将个人积分表和最终版佐证材料纸质版交到我工位,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suruteng@nbu.edu.cn,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参评,且后续不再允许补充材料。

4.互审开展时间:互审工作于11月1日上午在海洋学院东楼303会议室开始,学硕9点半开始,专硕10点开始,博士10点半开始。

5.评审开始时间:11月1日下午14时将互审后无异议材料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注意事项

请各班班长务必通知到位,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苏汝腾;联系电话:87600357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公示《宁波大学海洋学院自费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试行)》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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