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6〕69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类 别 | 奖学金金额 | 海洋学院名额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1万元 | 3 |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宁大政〔2026〕69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组织领导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实施,各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程序和日程
工作程序:
(1)9月30日(周三)16:00前学生申报,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10月9日(周四)前学院组织评审。
(3)10月9日-10月14日学院公示后提交到学校。
请意向学生本人提交:
纸质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至海洋学院东楼306曹老师处。
电子版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本人国家奖学金答辩ppt,打包命名(2025-2026国家奖学金+姓名)提交caojiaqi1@nb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需将个人申请材料双面打印(限1页),除本人签字栏手写以外均电子版打印。请严格按照《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国奖表格填写模板》(附件3、4)规范填写,否则无法录入国家奖学金系统。
七、注意事项
1.必修课门数为25-26学年数据、学习情况一栏填写综合测评排名,勾选是。
2.参评国家奖学金依照惯例要求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以上
联系人;曹老师 87600357/18757498166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