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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认定细节问题解答】持续更新

作者: 时间:2021-09-16 点击数:[]


一.五类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如何使用?

    按国家资助中心相关政策规定,列入中央下发五类重点保障人群名单的学生应认定为“特殊群体”,应对照名单挨个确认。除非个别学生本人不愿享受国家和学校各类资助,让此类学生填写【附件四:主动放弃资助声明】并签名,学院留存备查。

二.助学贷款学生相关问题

1. 凡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成功的学生,当地银行已经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过审核,按相关规定只有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才能获得不用出利息的助学贷款(国家贴息)。所以凡贷款学生是可以列为资助对象的,按照其具体情况再区分一般群体或特殊群体。

2. 校园地助学贷款,工商银行规定必须是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方可获批贷款,因此各学院要确保校园地老生新贷和新生新贷的同学都认定为资助对象。

三.退役复学学生是否可参评资助对象认定?

退役学生只要符合资助对象认定条件,可以纳入资助对象认定。

四.退役学生专项国家助学金相关问题

近日有关于退役学生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的新政策出台,每一位退役在校生都可以享受专项国家助学金,所以建议学院在接下来评定助学金的时候,不要评定退役学生,因为他们会有专项国家助学金可享受,不必占我们现有国家助学金的名额。现有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学生专项国家助学金他们只能享受一项,不能兼得。

五.转专业学生、2%从科技学院转入本部的学生

此类学生如已经转入新的学院就读,但学院辅导员在系统中找不到该学生信息,是因为教务处系统还未更新,等教务处系统更新后,资助认定对象系统也会同步更新。此类学生可先走线下纸质评定流程。等系统数据更新后再进行网上申请。

六.往年以评定为资助对象的老生,今年要不要参评?

资助对象认定一年重新认定一次。往年已评定为资助对象的老生,今年第一学期仍要在系统重新申请。第二学期不必申请,只做动态调整。

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否参评资助对象认定?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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