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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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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02 点击数:[]

2022级我校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对象

2022级宁波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外)

二、贷款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经济困难,2022学年被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3.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 校园地助学贷款按年度分批发放,就读期间每年均须提交申请材料,以申请下一年度款项,如上一年度有成绩不合格,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

三、贷款申请限额

本科生原则上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总金额不超过48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总金额不超过48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及学制情况。

四、贷款申请时间安排

9月14日前,新生递交纸质申请材料至海洋学院东楼306学工办、电子材料发送hyxgb@nbu.edu.cn,邮件以个人为单位发送,邮件名字以“新生校园地+姓名”命名。

五、贷款申请材料

1.《2022-2023学年宁波大学助学贷款新生新贷申请表》;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4.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申请助学贷款总金额必须与回执单上一致);

5.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需信息完整且纹理清晰,照片、传真件无效);

6.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请提前到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

7. 《新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

附件1-6为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提交海洋学院东楼306学工办

附件7为电子材料,发送hyxgb@nbu.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崔浩亮87600357 李同学19119151095

地点:海洋学院东楼306学工办


附件1:新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表格

附件2:新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汇总表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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