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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2023年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4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3年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执缴纳对象

2023-2024学年宁波大学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回执缴纳方式

1.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办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开学初报送“回执校验码”(每学年校验码不一样,一学年一报,请填报对应学年校验码)。请学院在开学后统一收集校验码回执单(回执单上请学生手写添加学号、联系电话);针对部分只有短信回执码的学生,需打印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信息填报表(附件2)并收集短信相关截图电子版作为佐证材料;由学院填写至回执汇总表(附件1),后交至学生处及研工部。汇总表需所在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建议汇总表横向打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件。材料完成后,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录入,详见附件四回执录入时间安排表。

2.其他银行生源地贷款。针对贷款非国开行的其他银行的部分学生,学院进行统一登记报送(附件3:2023年宁波大学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明细表(其他银行))。明细表需所在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建议明细表横向打印,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件。

三、申报流程

1.学生提交校验码回执单、高校贷款回执等给学院(回执单上请学生手写添加学号、联系电话);部分只有短信回执码的学生,需打印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信息填报表(附件2)并提交短信相关截图电子版作为佐证材料。

2.学院填写回执汇总表(附件1)及明细表(附件3),汇总表、明细表需所在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建议横向打印,汇总表及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件(本研分开报送)。

3.学院统一收齐高校贷款回执(其他银行)相关凭证,将本科生材料交至学生处确认盖章,研究生材料交至研工部确认盖章。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学院报送材料清单

1.对于有回执单的学生,收取校验码回执单(电子版);

2.对于只有短信回执码的学生,收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填报表(电子版)及对应短信相关截图(电子版);

3.2023年宁波大学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2023年宁波大学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明细表(其他银行)(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1.要求以上材料将研究生与本科生分开填写及打印,将本科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联系人,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工部联系人;

2.请各学院严格做好材料收集审核工作,于2023年9月20日(周三)前完成相关材料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腾飞

地点:海洋学院竺银康(东楼)306学工办

联系电话:87600357

Email:wangtengfei@nbu.edu.cn


附件1:2023年宁波大学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学院汇总表

附件2: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填报表

附件3:2023年宁波大学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明细表(其他银行)

附件4: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回执录入时间安排表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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