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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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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600357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第五届“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0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激励研究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现启动宁波大学第五届“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

全校10人

二、参评对象

宁波大学2026届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品德修为较高,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自身本领过硬,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

3.事迹突出,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3月20日前)

 有意向参评的研究生于3月20日前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十佳研究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填写格式务必规范,同时加入钉钉群163525019391。同时将推荐申报表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办林老师处,逾期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2. 学院推荐(3月31日前)

(1)推荐流程。各学院自主选拔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研究生,限推荐1人。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院内公示后,报送研工部参加校级评审。

(2)材料报送。候选人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十佳研究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填写格式务必规范。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后系统提交,逾期未审核,视为无推荐人选。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线上填写)、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候选人读研期间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个人高清生活照3张(人像清晰,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3.学校评审(4月)

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对申报材料复核并组织终评。终评采用“人物介绍+风采展示”的形式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流程:

(1)参评研究生可采用本人或他人协助展示事迹风采,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准备1分钟个人视频介绍(视频拍摄要求:形式不限,横向录制,光线充足、画面明亮,无背景杂音,人像人声清晰可辨,分辨率在720p以上)。

(2)评审委员会结合候选人申报材料和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产生10名获奖学生。

3.公示发文(5月上旬)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五、表彰奖励

1.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深入挖掘获奖研究生先进事迹,开展系列宣传。


学工办联系人:林玲 电话:19705835879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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