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根据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3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具有我院全日制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其中毕业班学生、延长学业学生有新参保需求的也可以办理。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已一次性按学制预缴的学生不用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办法和标准
(一)缴费办法
学生采用“第三方支付零星缴费”的方式由学生本人自行缴纳费用,各班级及时收取学生的缴费记录,避免因缴费失败导致的参保失败。注:学生零星缴费需在第三方绑定银行卡,零钱缴费会导致缴费失败。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学生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足额款项,收缴的医疗保险费纳入国家财政专户管理。原已预缴的继续有效。
本市户籍困难大学生不再采用主动填报免缴对象信息,改为经办机构主动办理,学生缴费时会在缴费页面提示。
三、医保申报程序
1. 参保人员
海洋学院学工办发布老生参保参考名册,各班级以工作群内公布的名册为参考,增加新参保学生,班长汇总后将参保学生名单以班级名命名后发送至suruteng@nbu.edu.cn。
2.不参保人员
对于自愿选择不参保的学生,应在《参保回执》中确认签名,班长收齐后交至海洋学院学工办306办公室。
四、实体医保卡及电子医保卡申领程序
2022年医保卡制卡与领卡流程与上一年度基本相同,同时今年开始学生还可以申领电子医保卡(电子医保卡不依托实体卡,但与现有的社保卡功能、地位相同,都是代表参保人员个人医保信息的识别载体)。
五、申报工作、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节点
1. 10月21日前,22级班级完成参保回执单的收集上交。
2. 10月23日前,班级完成学生信息收集,核对整理,并将参保名单发送至学工办苏老师邮箱suruteng@nbu.edu.cn,参保名单只需电子档。
2. 10月25日前,学院做好医保中心反馈的信息核对及整改工作。
3. 11月27日前,完成所有参保学生的医保申报及缴费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居民医疗保险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咨询电话:83865247、12333 。
市劳动保障网:http://www.zjnb.lss.gov.cn
学院联系人:苏汝腾
联系地址:海洋学院东楼306
邮箱地址:suruteng@nbu.edu.cn
联系电话:612071
附件:
1.《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2. 2023大学生参加城乡居保政策问答0916
3. 20220915城乡居民医保(大学生)就医管理简介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