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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防范诈骗工作条例

作者: 时间:2021-12-0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学生预防诈骗的辨识能力、自我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组建防诈骗宣传管理队伍,提高主动防范意识

各班级组建班级防诈骗宣传管理队伍,班级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舆情信息委员为副组长,寝室长、党员为组员,负责班级防诈骗宣传管理工作。每位同学除对自身防范诈骗事宜负有当然责任,寝室长对本寝室成员防范诈骗工作负有协防责任,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对身边同学防范诈骗工作负有宣教警示、过程预警、及时通报责任,通过自我管理与协作防范结合建立联防联守机制,共同抵御诈骗。

要求:定期检查班级同学“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安装使用情况,确保安装使用率100%;定期开展面向全体班级同学的防诈骗宣传活动,确保覆盖范围100%;定期摸排上报有网络赌博、平台投资、刷单兼职、浏览不健康网站等的可能人员,一旦发现相关情况,立即联系对应辅导员;定期组织开展除以上类型以外的防诈骗宣传管理工作,提高班级同学主动防范意识。

第二条 建立学生被诈骗上报程序,降低学生被骗风险

学生若出现以下时情况,务必第一时间与辅导员联系寻求帮助,以便针对性采取下一步补救措施:明确知晓已经被诈骗、怀疑可能被诈骗、感觉有被骗的可能等。

辅导员联系方式:王腾飞550390、陈晨670915、崔浩亮695983、苏汝腾612071。

第三条 防诈骗工作记入成长档案,纳入学生综合考评

所有同学参与的防诈骗工作,将被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在防诈骗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院将给予表彰,如有效制止某同学被诈骗等;在防诈骗工作中表现不佳者,学院进行严肃通报批评,并告知学生家长,如由于网络赌博、刷单兼职、浏览不健康网站等被诈骗。所有学生的防诈骗工作记录,在评先评优等过程中,相关情况将同时上报评定小组,供评定小组参考。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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