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体美劳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2023年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13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优化近期校园疫情防控政策和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工部、学工部核准后,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学生寒假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2月16日。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22年12月28日封楼,2023年2月14日开楼。

3.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安排住校,建议寒假返乡过节,确因学习、科研等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原校外住宿学生不作寒假留宿申请)。寒假留宿学生将集中安排住宿。假期中途不能申请留宿,已申请留宿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中途请假离校视为假期不再住宿,待开学后才能返校。

4.留宿由本人填写《宁波大学寒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寒假留校承诺书》(留校实验的研究生、本科生另需请实验导师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审核)于12月20日下午1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纸质申请表与承诺书交至学工办苏老师、吴老师处,《2023年宁波大学学生寒假住宿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以班级命名汇总(见附件二)发送至wudandan@nbu.edu.cn。

5.各学院对本学院内申请留宿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汇总。汇总名单由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后,于12月23日前提交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经汇总后报本部学生社区,并报批研工部及学工部审核后报学校备案。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于2022年12月26日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具体集中住宿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官网“校区通知”上)。最终的假期住宿地址可在各住宿楼宇宣传栏查看。

6.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

7.若因疫情等原因学校寒假、返校安排另有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联系人:吴丹丹,556425,邮箱wudandan@nbu.edu.cn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2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寝室调整工作的具体安排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生寝室卫生及违禁电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