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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海春、马韶涵、徐静研同学寝室安全检查不合格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数:[]

经学校10月16日—10月17日寝室安全检查法发现,梅山校区研究生宿舍楼10#812陈海春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烧水壶,本科生宿舍楼6#204马韶涵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电煮锅,7#110徐静研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卷发棒

现对陈海春、马韶涵、徐静研同学进行通报。违规使用电器一经发现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再次违纪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若有异议,请相关同学按照流程进行申诉解决。申诉流程及范围详见附页。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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