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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海洋学院2025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11 点击数:[]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5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校历安排暑假时间为:7月7日至9月3日(系统填报的时候注意时间,暑期留宿成功以线上通过为准,及时关注是否驳回,若没有驳回就是通过了)。7月7日未经批准留宿的学生将关闭门禁、人脸闸机等通行权限,请同学们尽早安排返乡行程、不得在校留宿。新学期老生报到时间为9月5日,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2.暑假留宿申请将采用线上申请的形式。申请流程如下:学生打印并填写《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学院审核并签字(本部植病所交由古声洁老师作为辅导员签字、程晔老师作为副书记签字,其余本部的同学按照班级上交带班辅导员)→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风华宁大APP→进入“宁波大学公寓”平台→点击公寓申请→新增“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附件《宁波大学暑假学生住宿申请表》、《假期留宿安全责任书》→提交申请。(申请表需由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签字确认,没有签字视为不同意留宿,申请表、责任书请在6月19日下午16:00前完成签字,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同时班长需要汇总(汇总名单)发至学工办吴老师邮箱wudandan@nbu.edu.cn。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表:

办理主体

时间

内容

相关说明及流程

学生

6 月19日至23日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风华宁大APP,进入宁波大学公寓平台,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完善个人申请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学院

6 月20日至27日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6月28日至7月1日

审核名单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7月2日

公示,留宿

暑假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无住宿的学生不作暑假留宿申请。学生在公寓系统上提交留宿申请时,应准确填写留宿时间段、联系方式等信息。留宿时间段以公寓系统填写为准,若未准确填写留宿时间而导致宿舍楼宇门禁、人脸闸机通行权限关闭,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考取本校研究生且因实验(科研)任务暑假期间需留宿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科学技术学院),请在申请提前入住时向被录取专业所属学院同时申请暑假留宿。学生个人无需线上重复申请,申请时间同提前入住申请时间。具体流程:学生申请须经导师审批,被录取专业所属学院辅导员初审、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并报研工部备案,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排寝室。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预入学资格且暑假期间需留宿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科学技术学院)申请临时住宿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暑假期间暂停宿舍入住、调整、退宿(校外住宿)等业务办理,公寓系统关闭时间为7月7日,重启时间为8月27日。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寝室调整安排在下学期初,涉及学生日常管理由转入学院负责,学生如需假期留宿的,应尽早与转入学院联系,并按相关手续完成留宿申请。

7.留宿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归寝,暑假期间归宿时间为23:00。确需“晚归晚出”或“不归”的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归宿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情况确定为“晚归晚出”或“不归”的,按校纪校规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进入宿舍楼一律进行登记。为切实保障暑假期间单人住宿寝室安全,单人住宿的同学需每日前往楼宇管理员处进行签到登记。

8.留宿学生离校请及时向学院报备动向。暑假期间不做留宿申请,意向留宿的学生请尽早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将不再受理。

9.暑假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学生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处理。暑假期间学生社区也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

10.如在假期留宿期间有住宿相关问题的可向宿舍管理员反映,或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方式:536402。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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