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体美劳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18 点击数:[]

各毕业生同学:

为有序推进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依据学校《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意见》相关规定,现将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离校退宿时间安排

2026届毕业生离校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至30日,请全体毕业生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离校退宿手续办理。

二、离校退宿办理流程

毕业生离校退宿统一通过离校管理系统线上办理。在住毕业生可直接前往所住楼宇管理员处现场办理,经核查无水电欠费、无公共设施损坏或遗失情况的,由楼宇管理员在宁大公寓系统完成退宿确认后,离校管理系统退宿状态将自动同步更新。因系统数据存在同步延迟,学生可通过电脑端登录离校管理系统自行刷新状态。

三、特殊情形学生退宿及住宿申请

1.已完成退宿但系统状态未更新:因校外住宿、休学等原因早前已完成退宿手续但离校管理系统仍显示退宿流程未完成的毕业生,可至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一楼社区小站(本部公寓5号楼)现场办理,或致电0574-87609739线上处理。

2.研究生提前入住:本校应届毕业生若已被录取为我校2026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申请提前入住,因科研实验等确需提前入住学生宿舍的,须由学生导师在6月23日16时前向学生录取学院提交申请(上交纸质版附件2,填写汇总表,必须有导师签字,导师签字后原海洋学院学生由原带班辅导员签字,非海洋学院的宁大应届生找王腾飞老师签字,87600357),经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负责人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并报研工部备案后方可办理提前入住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学生社区”)于6月23日16时前向各学院提供毕业生离校退宿后零星床位清单;各学院须在6月26日16时前结合前期排摸预测情况完成床位分配,并向学生社区反馈最终申请提前入住的学生名单及床位安排。学生社区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2)获批提前入住的学生,须于6月28日前办结原在读身份退宿手续(硕士新生完成原本科生身份退宿,博士新生完成原本科生/硕士生身份退宿),逾期未完成退宿的,不予安排提前入住。完成原在读身份退宿手续的学生可于6月29日-30日至指定楼宇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开学后不再调整寝室,不参与线上选房。本校往届毕业生及外校应届毕业新生,不可提前入住。

(3)已办理提前入住的学生,如暑期需在校留宿,须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做好申请。

研究生提前入住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如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18日至23日16时前

导师向学生录取学院提交申请

6月23日16时前

学生社区提供毕业生离校退宿后

各学院零星床位清单

6月26日16时前

学院结合排摸预判情况完成床位分配并报送反馈

6月27日

学生社区公示名单

6月28日前

硕士新生完成原本科生身份退宿

(博士新生完成原本科生/硕士生身份退宿)

6月29日-30日

学生办理入住

3.延长学业学生住宿申请:未达到毕业条件、需延长学业(延期至下半年或次年毕业)且仍有在校住宿需求的学生,须遵循“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由各学院依托本学院毕业生离校后零星床位统筹安排住宿。延长学业学生住宿申请及安排工作与本学年末寝室床位整合工作同步开展、时限统一,请延长学业学生按寝室床位整合时限完成申请与调整手续。

4.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提前入住:本校应届毕业若已取得我校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预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含科学技术学院),因学习、教学安排等确需提前入住学生宿舍的,须按规定流程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辅导员初审、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定并报学工部备案后,方可办理提前入住相关手续。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尚未结束,待正式名单公示完成后,相关住宿申请事宜另行通知。

四、离校退宿注意事项

1.在住毕业生可直接前往所住楼宇管理员处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办理时须主动配合登记,交还与原配一致的寝室钥匙。若存在水电欠费、公共设施损坏或遗失等情形,须配合工作人员清点核查并结清相关费用,方可办理完成退宿。

2.在住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限办理退宿并及时离楼,离楼时间以实际归还寝室钥匙时间为准。毕业生应于退宿当日完成搬离,不得滞留寝室或继续留宿,并自行带走全部个人物品,因未及时搬离产生的财产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3.在住毕业生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共设施及财物,离寝前保持寝室内环境整洁。最后离寝的学生务必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做到文明离校。

4.离校期间,请在住毕业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避免财产损失。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或向楼宇管理员报告。

五、其他费用办理说明

1.空调租赁押金退还:主校区可前往东区第二餐厅同侧往南100米思沃空调服务中心办理;梅山校区可前往本科生公寓5号楼东侧空地思沃空调租赁点办理。

2.寝室电费余额退回:维修与水电服务中心将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将余额退还至其中一位学生的一卡通账户(默认为毕业生名单上每个寝室的第一位同学),由该生负责后续费用均分事宜。


附件1:宁波大学毕业生文明离寝倡议书

附件2:本校应届毕业生提前入住申请书

          海洋学院学工办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梅山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海洋学院举行寝室长专项培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