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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600357

关于邱家义、林华英、李舒新、吴雯雯同学寝室安全检查不合格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2-11-23 点击数:[]

经学校11月17日—11月18日寝室安全检查法发现,梅山校区研究生楼9#313的邱家义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电热水壶底座,11#504的林华英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电煮锅,本科生楼2#306的李舒新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电煮锅,6#411的吴雯雯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电煮锅。

现对邱家义、林华英、李舒新、吴雯雯同学进行通报。违规使用电器一经发现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再次违纪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若有异议,请相关同学按照流程进行申诉解决。申诉流程及范围详见附页。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23日



附页


申诉流程及申诉范围

申诉流程:

同学对本月寝室卫生成绩、寝室安全通报批评问题有异议的,寻找本班生活委员,并填写申诉信息,自治联将会每周统计申诉信息提交老师审核。因审核流程、审核时间需要,故本月的成绩将不能在下月进行申诉,请各位同学关注寝室安全通报,有需要的及时、尽早进行申诉。

申诉范围:

受理的申诉情况只是因为寝室整体成绩不合格而与学生个人无关,比如某个同学使用大功率不涉及其他人的,比如寝室因某个同学的个人行为导致整体寝室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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