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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浩男、余子杰同学寝室安全检查不合格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2-11-10 点击数:[]

   经学校11月7日-11月9日寝室安全检查法发现,梅山校区研究生楼10#707的沙浩男同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电煮锅,本科生楼5#516的余子杰后学寝室内违规使用电热水壶。

   现对沙浩男、余子杰同学进行通报。违规使用电器一经发现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再次违纪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若有异议,请相关同学按照流程进行申诉解决。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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