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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3 点击数:[]


各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3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时间

内容

相关说明及流程

学生

6 月21日至28日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学生登录风华宁大app或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宁波大学公寓界面,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假期留宿申请,完善学生信息及留宿原因并完成提交,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学院

6 月22 日至29日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6月30日至7月1日

审核名单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7月2日

公示,留宿

暑假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注意事项:暑假留宿时间段:7月13日-8月25日

1.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校内无住宿的学生不能申请暑假留宿。

2.本校应届毕业考上本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有暑假留宿需要的,请在申请提前入住时向学院同时申请暑假留宿,由学院负责审核、汇总,学生个人无需线上重复申请,申请时间同提前入住申请时间。

3.22级阳明学院需暑假留宿的学生,请向学院申请留宿,学生个人无需线上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暑假留宿地址为阳明分流调整后的目标寝室。

4.暑假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学生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处理;暑假期间未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5.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6.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学生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7.留宿学生离校请及时向学院报备动向,暑假期间不开放临时假期住宿申请。

8.只允许学生因科研、学习任务留校,本科生需要征得班主任同意,研究生需要征得导师同意。

9.请班长于6月23日之前将材料收齐,交至海洋学院东楼306(学工办)。

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工办,吴老师:87600357/556425。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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