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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海洋学院2023级新生班导师助理的招聘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5 点击数:[]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院本科新生班级班风学风建设,海洋学院拟面向全院学生招聘7名2023级新生班导师助理(5名生物科学大类班、1名水产养殖拔尖人才创新班、1名生物技术拔尖人才创新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海洋学院在读全日制2021、2020级本科生、本科就读于宁波大学的2023级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身心健康;

3、有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4、学习、科研成绩优秀,学院德智体美劳积分排名一般不低于前40%;

5、有时间和精力并热衷于学生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生党员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聘任程序

1、2023年6月6日—6月8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并于工作日期间上交《海洋学院班导师助理应聘登记表》纸质表到学工办王老师处。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递交材料不退回。

2、2023年6月9日—6月12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

3、2023年6月12日—15日,学院组织面试。

4、2023年6月16日,名单公示(见海之子网站http://sea.nbu.edu.cn/)

四、职责、聘期及待遇

1、班导师助理主要职责是协助辅导员、班主任、教务管理人员指导班级开展新生管理工作,引导学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开展价值引领和学风建设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见《海洋学院班导师助理管理办法》。

2、班导师助理的聘任、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由海洋学院负责。

3、班导师助理待遇按学校勤工俭学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海洋学院学工办(梅山竺银康楼306)

          电 话:87600357、15267850309、550390

联 系 人:王腾飞老师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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