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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竺银康楼306海洋学工办

电话:

0574-87600357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8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提高学生助学贷款学校审批准度和效率,实现学生最多跑一次甚至免跑,推进无纸化办公,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提交流程较往年有改动,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1. 所有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老生,自本学期起通过电子表单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今年试行仍交纸质单,明年将逐步取消纸质单。

    提交方式:由申请贷款的学生本人用手机微信或QQ扫描下方表单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提交。学生处工作人员后台收到信息后,在国开行系统逐一录入回执校验码,银行进入放款流程。录入工作按同学扫码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

    提交时间期限:开学后10天内。逾期尽快补录。

     

    2020年宁波大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收集表单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由银行汇款至学校统一账户,学校完成学费扣款后,会将贷款剩余金额汇入每个学生的建设银行卡账户(入学时学校发的学费卡),请同学们确保该银行卡状态正常(如卡已激活、未注销等)。

    4.如贷款金额不足缴纳学费,请同学们在开学一周内学费卡中存足差额。

    5.以上4点仅针对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无需扫码。同学按各银行要求办理回执,不明确之处及时咨询银行工作人员,目前学校办理流程如下:

    江西、黑龙江等省份的农信社、邮储银行需将纸质单拿到师生服务大厅学生处9号窗口盖资助部门章,寄回或上传;

    福建省银行贷款,可拿着回执单到师生服务大厅学生处9号窗口盖章后寄回,也可在教务处开具在读证明,连同回执单(有在读证明就无需盖资助部门章)一并寄回银行。

    梅山校区海洋学院同学可交学院辅导员王腾飞老师处,由辅导员通过师生服务大厅跨校区专递业务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可到海洋学院东楼学工办或致电咨询。 联系人:王腾飞,电话:15267850309/550390。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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