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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解除就业协议流程

作者: 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流程

 1. 下载打印《宁波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

 2. 如实填写申请表。“原协议编号”,如自己不记得,可咨询学院就业辅导员老师。

 3. 提交给学院审核。学院核实情况后,学院就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好学院公章;

 4. 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501室)。经过学校审核,并在就业信息网公示专栏公示满5个工作日 (公示期从学校审核通过的当天计算)。

  (注:若原协议书填写错误或者损坏,就业指导中心需回收原协议书一式三份。)

 5. 公示期满后,前往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501室)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二、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办理流程

1.下载打印《宁波大学应届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见附件);

 2.如实填写申请表。“原协议编号”,如自己不记得,可咨询学院就业辅导员老师。

 3.提交给学院审核。学院同意受理后,经原协议书上签章的单位同意解除协议(或出具解约证明),均需盖章;

 4.持申请表、原协议书(一式三份)和 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宁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501室)办理。学校审核通过后,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原则上6月20日以后不再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和遗失补办手续。

 

上一条: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的说明
下一条: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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